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教职成〔2014〕8号)要求,经研究,2016年继续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特制订《2016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是建立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教师队伍成长的长效机制,是不断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完善措施,认真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切实把“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做实做好。
(二)为加强“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及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填报《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管理员信息表》(附件2),电子稿请于10月25日前报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以下简称“省双师认定工作办公室”),并电话确认。
(三)为提高“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管理员业务能力,省教育厅决定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市、县级管理员及有关中职学校校级管理员进行培训(具体要求见附件3)。教育局管理员培训后,应抓紧组织本地区所属县(市、区)级教育局管理员及全部中等职业学校校级管理员进行培训,以全面提升管理员业务水平,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三、联系方式
在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中,如有问题和意见可咨询省双师认定工作办公室。
本文件及附件可在“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站下载。
联系人:李晓红 李婉林 李晓宁(省双师认定工作办公室)
附件:2016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doc
电话:0371-63939462
电子邮箱:2799195595@qq.com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