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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遴选第三批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豫政〔2014〕4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技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豫政办〔2014〕61号)精神,为推动我省职业教育“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尽快上规模、出成效,实现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70%以上的总目标,决定继续面向全省高等学校、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和有关行业组织、企业遴选第三批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基地数量和专业

  第三批计划遴选20个左右基地,其中,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5个左右,河南省职业教育“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5个左右。申报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或“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进行申报。

  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遴选面向的主要专业大类为:信息技术类(含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专业)、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财经商贸类(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专业)、加工制造类(机电技术应用、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文化艺术类(工艺美术、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体育与健身类(运动训练专业)、旅游服务类(中餐烹饪、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文秘专业)等。每个单位根据自身条件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专业的培训基地。

  河南省职业教育“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遴选面向的主要专业大类为:电气自动化类(机电一体化专业)、机械制造类(数控加工技术专业)、旅游服务类(酒店管理与服务、中西餐烹饪专业)、商贸类(网络布线、电子商务专业)、交通运输类(汽车应用与维修、物流、铁路工程测量、铁路电气化、焊接工程专业)、工程建筑类(砌筑、制冷专业)等。每个单位根据自身条件原则上只能申报2个专业的培训基地。

  二、基地模式

  基地将采取“学校+企业”模式,即学校作为牵头单位和基地主体,吸纳企业参加的方式;或者“行业+学校+企业”模式,即行业组织作为牵头单位,吸纳学校和企业参加的方式。在基地建设和教师培养培训过程中,学校与行业、企业应发挥各自优势,紧密合作,分工协作,共同完成提升理论、提高技能、丰富经验的培养培训任务。

  三、遴选原则

  (一)条件优良。鼓励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省级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省级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省级职业院校师资培养示范基地申报,鼓励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行业企业申报。

  (二)行业先进。基地成员单位中的学校,除本科院校外,应为纳入省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行动计划的项目院校;基地成员单位中的企业,应为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上市企业、央企和省属大型企业、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考虑;基地成员单位中的行业组织,应为在民政部门正式注册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正式行业组织,省支柱产业、高成长性产业的行业组织优先考虑。

  (三)管理规范。基地成员单位自成立以来,遵规守纪,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资金管理规范,无任何财政违规违纪行为。

  (四)注重效益。基地成员单位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效益意识,将承担“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任务作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既要注重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益,更要注重教师培训的社会效益。

  四、遴选条件

  (一)校企合作机制完善。基地成员单位中的学校、企业、行业组织要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开展培训工作的校企合作机制。

  (二)教学和生活条件良好。

  1.教学条件。基地培训场地设施及设备功能完备、技术先进、工位足够,能满足培训需要。基地主体单位的场地设施及设备按照人才培养需要和企业生产经营要求配置,具有真实的职业教育环境;设备技术参数达到本行业设备中等以上水平,设备完好率90%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同一专业至少能够同时满足100人技能训练的需要。

  2.生活条件。基地具有较为完善、条件较好的配套生活设施,能够满足异地异校培训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三)能够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基地设有职业资格鉴定所(站)或行业性培训认证许可资质,能开展培训专业相关工种的职业技能资格鉴定。

  (四)师资力量充足。基地具有一支数量足够、相对稳定的专兼职培训师资队伍,能够满足理论培训和技能训练需要,其中,理论培训教师团队应有申报专业5名以上(含5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技能训练指导教师与受训教师比例应不高于1:10,且应具有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职业资格。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方式,由学校自荐、教育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有关高等学校、技师学院、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及行业组织、企业直接向省教育厅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申报单位要认真研究基地遴选条件和《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培训课程标准》,填写《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申报书》(附件2)、《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3,市、县属学校汇总表需由教育局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上报)。

  (二)遴选评审。在自荐、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步提出候选基地名单,在实地考察后组织候选基地进行现场答辩。

  (三)认定挂牌。拟认定的培训基地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予“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称号,并予以挂牌。挂牌后的基地按照申报的培训专业承担该专业全省职业教育“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任务。

  (四)动态管理。省教育厅对认定的基地定期进行考核,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凡在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培养培训时间不足、培养培训水平和实习实训条件达不到要求、效果不明显、后勤保障不到位,以及学员满意度不高、反响强烈的基地,将取消其“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称号和“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遴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遴选和申报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遴选程序,真正把综合条件优秀、愿意为职业教育“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做出贡献的单位选拔推荐上来。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基地申报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参与申报工作,在申报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填写相关材料,一经发现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将在全省予以通报。

  《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申报书》、《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申报单位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申报河南省职业教育“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所有材料务必于3月5日之前报送,同时发送电子稿。

  省教育厅

  联系人:刘 娜 张 云 联系电话:0371-69691878

  电子邮箱:69691878@163.com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职成教处(邮编:450018)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武化雨 联系电话:0371-69690370

  电子邮箱:hnjnzx@126.com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邮编:450018)

  本文件可在“河南省教育厅”及“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站下载。

  附件:

1.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培训课程标准       

2.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申报书.doc      

3.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申报单位汇总表.doc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2月20日

附件1

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培养培训课程标准


  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包含职业教育基本理论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培养培训内容应尽量贴近职业院校教师工作实际,体现实用性,满足教师知识更新需要,培养培训总时间不少于2个月。

  一、职业教育理论培养培训课程标准

  理论培养培训课程内容须与申请的相应专业课程标准相衔接。总学时量应不少于120学时(含讲座、考察课程)。

  (一)培养培训课程

  1.职业教育通用基础课程。包括职业教育政策与法规、中外职业教育简史、职业心理学、职业教育学、中外职业教育改革动态、职业教育社会学、职业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现代教育技术(信息化教学设计)、教师口语技能、专业教学法与教学艺术、职业教育课程设计、教育统计、教育教学评价等。

  2.专业理论课程。包括培训专业的专业前沿应用、专业发展趋势、专业基本理论与方法等。

  (二)培养培训教材

  根据课程内容要求,编制培养培训专用教材、讲义,务求精炼实用。教材编制过程应邀请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教育管理者、优秀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等共同研讨,准确把握职业院校教师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精准编写培养培训内容。

  (三)培养培训师资

  授课教师一般应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个别专业性强或讲授新行业、新技术的授课课程可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四)培养培训时间

  为减少对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影响,培养培训时间一般安排在暑假期间进行,采取集中授课方式。培养培训课程可以设置社会考察课程,社会考察课程应符合教师开阔教育视野需要,有助于培养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考察课程不多于12课时。

  (五)培养培训考核

  课程结束,参训教师应掌握每门课程的核心知识点,并对其有所感悟,将理念、方法应用于实际教学中。培养培训基地可采取考试、主题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考察教师培养培训效果,并将培养培训效果反馈至授课教师,以不断改进培养培训质量。

  二、技能培养培训课程标准

  技能培养培训主要集中于技术岗位生产实际应用的技术、技能、工艺、标准的学习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的感悟和考察,在培养培训过程中充分融入现代企业培养培训的标准和做法,技能培养培训时间不少于40天。

  (一)培养培训载体

  技能培养培训要通过任务式教学、项目教学和岗位体验呈现,重点培养培训完成与学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紧密联系的产品、任务、项目、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工作态度。

  (二)培养培训内容

  培养培训内容须以行业企业的最新技术和职业岗位需要为主线,帮助教师了解新技术、新职业发展变化趋势和更新动态,重视新知识、新工艺、新方法、新标准、新材料、新设备的介绍和操作应用,聚焦教师的技能训练、职业素养和职业精神的培养。

  (三)培养培训方式

  技能培养培训应采取“师带徒”指导与研修小组完成工作任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业基地应选派技术骨干、项目主管等作为师傅指导教师在企业培养培训工作,以分组教学、现场教学、案例教学、角色扮演、实践操作为主,真正体现在做中教、做中学。

  (四)培养培训课程

  企业应与合作院校共同开发培养培训课程,紧紧围绕解决中职学校人才培养与岗位需要相脱节这一核心问题,开发适应教师能力水平、岗位技能训练需要的实践课程体系,根据培养培训课程需要编制相应的培养培训教材。

  (五)培养培训考核

  技能培养培训结束后,企业应对培养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对教师进行考核,可通过考试、完成工作任务、实践操作、问题诊断等形式考察教师培养培训情况,并根据教师培养培训效果不断改进、加强课程设置、师傅配备。